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摆锤冲击试验机的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配有2mm或8mm冲击刀并按照诸如GB/T22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金属摆锤冲击试验机。其他容量和不同结构的试验机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工业上、普通试验室或研究实验室进行金属材料试验所使用的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机称为工作试验机。要求比较严格的试验机称为标准冲击试验,有关标准冲击试验机的检验在GB/T18658中规定。
本标准描述了两种检验方法。
a)直接方法。该方法实际上是静态检验方法,即通过对试验机关键部件的测量,以确保其满足本标准的要求。所用检验仪器应证明可溯源到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国家基准。当试验机安装、修理时或者间接方法给出不正确结果时应使用直接方法对其进行检验。
b)间接方法。该方法实际上是动态检验方法,即用标准试样检验指示装置上的示值。
本标准要求采用直接和间接两种方法检验试验机。有关标准试样的技术要求在GB/T18658中规定。
注:本标准规定的间接方法只考虑试样断裂所吸收的总能量。该总能量包括使试样本身断裂所需要的能量;
试验机的摆锤从初始位置开始摆动,完成*个半周期的内部能量损失。内部能量损失是由于空气阻力、摆轴轴承的摩擦和指针的摩擦,这些能量损失可采用直接方法测定。基础的冲击、机架和摆锤的振动,测定这些能量损失还没有适当的测量方法和测量仪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务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